Eric強調,創作人的職責是創作,不是抄歌。抄歌者是指那些刻意抄襲以便「交貨」的人。他笑言在死線時只會「谷自己」來取得創作力。當然,寫歌的心情也影響到他的作品。有時候,靈感也會無緣無故從天而降,Eric稱之為「神來之筆」。
「有一次我在街上走著,突然有一段旋律在腦中浮現,於是我立即伏在柱子上抄下。這段旋律後來變成了張學友的《有個人》。」
創意生活
Jerald頭髮的顏色,相當突出而有創意。作為創作人,他們我生活是否都充滿創意?
Eric認為沒有創意的人,不會那麼快樂。原來Eric在17歲時,曾因為「追女仔」過了八個月的「地獄生活」。他笑言那時幾乎「隔日一哭」,而作曲就是那時候他發洩的方法。不過,他喜歡創作輕快的旋律,來抒發傷心的情緒,真是十分特別。
後記:
跟一位朋友討論過,不明白為什麼香港的流行音樂,唱的是一個人,作曲是一個,填詞是一個,編曲又是一個,監製又是另一個。大家似乎都能以非常「抽離」的態度,分工「合作」,將一首歌平均分配不同工作單位,「合力」創作。
在訪問中,Swing提過,跑到幕前,是希望能更快當上唱片監製。
我很喜歡寫作,以一個「創作人」的心態,很能了解到他們那一份執著。我相信每一份作品一定有一個來源,靈感很少會憑空而來的。每首歌都會有一個故事,就是因為盡在不言中,所以才用音樂來表達。
創作者不是獨裁,而是追求完整。一段旋律,一連串音符的起伏,背後一定受到創作者的情緒衝擊。創作很受情緒起伏的影響,不能單用理性處理。這是我的故事,除了我之外,沒人有資格寫。你不是我,你不可能明白我的感受,更不會知道我想表達些什麼。
最近愛上梁詠琪的《煙霧迷漫》,查看創作班底,才發現作曲是Eric Kwok,編曲是Jerald,監製就是Swing。坦白說,自己很少喜歡偶像派的歌。不過,原來「前後一致」的歌,的確比較好聽。
在創作的世界,孤掌未必難鳴。很高興Swing能監製出一首這樣動聽的作品,希望他們能繼續向目標進發。創作更多更好的"consistent"音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