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頂

Eric(右一)十一歲時,與父母、弟弟坐郵輪去加勒比海遊埠兩星期。Eric自言十三歲是他的自閉期,「朋友無晒,老豆又無埋,家底又唔同晒,文化轉晒,英文又唔識。屋企人知我鍾意音樂,買個電子琴俾我,我就開始自己彈彈作曲。」

在美國加州大學主修傳理系的他,畢業後自知在美國不夠人鬥,九八年決定返港發展。起初與父親同住堅尼地道,父親見他無前途,逼他考經紀牌,「城大讀兩個月,實習一個月,真係頂唔順,日日對住數字,會死!」之後父親返美國住,要他自己交租,他都照樣死頂。「每個月萬一蚊,對一個作曲家講真係好吃力,陣時日頭返studio做engineer,一得閒就作曲,不停寄demo去唱片公司,好辛苦!」最終得到兩大音樂公司Warner和Chappell簽約,買其所有歌的版權,算是嶄露頭角,他的曲,學友亦有份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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