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lf 2.0 FSI
Eric Kwok自言喜歡日本車,但試開後都對這部車甚有興趣,認為其操控性比起自己部高身的凌志RX300大Jeep高得多。
喜歡開車只因聽歌
Eric Kwok在美國加州住了十年,駕駛經驗也差不多十年,開過老竇的保時捷、親戚的Thunderbird,也擁有過本田Accord、豐田Camry和兩部凌志。不過,他絕不是車迷,開車技術不算高,對汽車品牌和型號也沒有太大研究,對他來說,開車最開心的地方,也是一個寧靜的聽歌和創作空間,很多作品更是在駕駛時構思出來的。「我覺得駕駛跟音樂有著莫大關係,開車時聽音樂真的很有feel,因為車廂的空間很細小又密封,可以爆機爆到好『行』都得!我最鍾意在車中聽dance music,一些有強烈節拍的音樂,如prodigy(英國樂隊,集跳舞與搖滾風格於一身)。當然,慢歌都係好正,不過卻要在下雨或刮颱風的時候聽,那種感覺是外面極端地危險,但車廂中卻無限安全… … 我有很多作品都是開車時構想出來的,如Eason的〈king kong〉和陳冠希的〈number nine〉等。要在開車時寫歌或創作,最緊要就是揀一條熟悉的路線,當你不用想著去搵路的時候,一個不留神,靈感就會出現。如果要顧著搵路,就不能enjoy開車,也不能想其他事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