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奕迅抄我

生命無take 2,難得郭偉亮有,大有死過翻生之感,他也自言自己一直好運。入行初期,寫紅了幾首K歌之後,與陳哲廬(Jerald)走到幕前,組成Snowman,為EMI旗下組合 。零零年轉投英皇,李進把他們推上一層樓,改為Swing。零二年Swing解散,郭偉亮退居幕後,這幾年寫了接近四百首歌,去年底簽約新藝寶。撇除自我放逐因素,都算順風順水。

作為幕後人,郭偉亮習慣從不喧賓奪主。他是謝霆鋒張柏芝秘密結婚的見證人,也跟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楊千嬅特別投契。最好的K歌,總留給陳奕迅,他自己則唱古靈精怪的〈是但.求其.冇所謂〉。最新作叫〈WOW〉,即〈魔獸世界〉英文縮寫,擺明玩 o野。

寫到一首好歌,Eason一定有優先權。一來他是好朋友,二來他唱得好,難度再高的歌都唱到,可以幫我發揚光大。不是不想留些「勁o野」俾自己,而是清楚自己根本勁唔起。作為唱片監製,應該知道那首歌跟那個歌手會有火花,不會「不捨得」。既然情歌大把人唱,我唱那些古靈精怪的歌,可以推動一下樂壇。他們每年只plug那麼兩三首歌,總不能叫人家冒險吧?但我不同,沒有包袱,衰了還可以做監製的工作。

我不算叻,只是好運。幾首Eric Kwok x 陳奕迅的歌都紅了,這個組合好像萬試萬靈。大家都說我倆的聲線似,我自己都覺得似,應該是他抄我!(大笑)。每次錄好新demo都給他聽,他聽得多學了我那套,他喜歡把別人的東西都吸去。其實我朋友不多,來來去去幾個。跟千嬅也很好,如果她要〈囍帖街〉,我也會優先給她,只是那時她的碟已做完。

跟阿Mark(雷頌德)是無得比較的了,他識作曲,勁在勤力,人際關係又好。我不會social。方大同也很勁,他的造諧已去到國際級水準,絕對可以在外國發展。我嘛,好喜歡香港,在美國那幾年覺得自己好戇居。作K 歌無問題喎,我喜歡聽這類歌,自然寫這類歌,流行曲就是應該簡簡單 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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